阎良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
阎家电下乡办发〔2009〕04号
关于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的通报
各成员单位:
在各相关部门、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积极努力下,我区家电下乡商品销售稳步增长,销售金额、补贴资金兑付率排名全市前列。截止9月25日,全区共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65个,共销售冰箱、彩电、手机、洗衣机、计算机、空调、热水器、电磁炉等补贴商品9043台(部),销售金额17750256元,其中:冰箱4936台,销售金额11095645元;彩电990台,销售金额1476430元;手机387部,销售金额270434元;洗衣机1327台,销售金额1149797元;计算机64台,销售金额219605元;空调1254台,销售金额3454509元;热水器35台,销售金额64276元;电磁炉50台,销售金额19560元。现已补贴7803台(部),已发放补贴金额共计2021219.46元。
特此通报
附件:阎良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排名表
阎良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(代章)
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
主题词:商业 商品 销售 通报
抄送:区委办、区政府办,各镇、街。
阎良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25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