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陕西主站
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陕西西安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
:
主页
>
商务动态
> 正文
陕西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
2008-01-08 11:08 文章来源:
西安市商业贸易局
文章类型:
原创
内容分类:
新闻
陕西省商务厅下发通知,从今年1月起,实行成品油市场监测周报制度,并要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测月报制度,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工作。
通知要求,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密切关注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的供求情况,各加油站等经营单位要建立成品油市场 监测周报制度,每周对所负责监测报送的成品油市场采购、销售、库存及批发价格等运行情况进行收集和分析,并在每周一(节假日顺延)上午9:00前,将上一周的《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周报表》报送商务厅。同时,要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测月报制度。
据陕西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对不及时或不上报监测数据的企业,要进行整改。目前尚未实行直报的地区,要按照制度上报数据,对不及时报送的,将停止受理该地区和企业的一切业务。
【
发表评论
】【
查看评论
】 【
推荐给朋友
】 【
大
中
小
】 【
打印
】
推荐文章:
12月19日西安肉禽蛋价格监测日报
2007-12-19 14:21
12月18日西安肉禽蛋价格监测日报
2007-12-19 14:19
12月17日西安肉禽蛋价格监测日报
2007-12-18 14:37
12月16日西安肉禽蛋价格监测日报
2007-12-18 14:35
12月15日西安肉禽蛋价格监测日报
2007-12-18 14:33
12月14日西安肉禽蛋价格监测日报
2007-12-18 14:31
12月13日西安肉禽蛋价格监测日报
2007-12-13 11:05
12月12日西安肉禽蛋价格监测日报
2007-12-12 14:10
12月11日西安肉禽蛋价格监测日报
2007-12-11 14:53
12月10日西安肉禽蛋价格监测日报
2007-12-10 15:55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网站管理: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
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Email:
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陕西省商务厅 联系人:王发合 电话:029-87291591 Email:
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
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人:国 华 电话:010-51651200-606 Email:
技术支持人员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