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西安市全力推进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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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7-07 17:10 文章来源:西安市商业贸易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贯彻落实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,加快西安农村流通体系建设。7月4日上午,市政府召开西安市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工作会议,市委常委、副市长韩松、省商务厅副厅长贾明德出席会议,市委农工办、商贸、工商、物价、质监等12个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,雁塔区、户县等10个试点区县分管商贸工作的区、县长和商贸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陕西亨通连锁店管理集团等6家试点企业的领导参加了会议。
市商贸局局长蒿芒喜介绍了2005年全市 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情况,对2006年的工作,从强化协调服务和监管、加大组织实施力度、按规范化标准建设农家店、健全配送体系和信息化管理体系、用足用好扶持政策等方面做出安排。会上,蒿局长还分别与陕西亨通、方欣公司等六户试点企业签订了《企业经营商品质量安全保证书》。
市委常委、副市长韩松在讲话中强调:(一)进一步提高对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认识。 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是党中央、国务院推进农村流通体系建设,解决三农问题,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,它有利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,促进农民增收,开拓农村市场,统筹城乡协调发展。(二)要突出重点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。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,要按照市场导向原则,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参与建设的积极性,一是鼓励和动员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农村市场;二是以效益为中心,改善和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;三是坚持把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,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。(三)要密切协作,全力推进 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实施。各试点区、县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采取措施,积极支持流通企业在试点区域投资建设新型农家店和商业服务设施,工商、质监、卫生等部门要强化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,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;(四)要加强宣传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市级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宣传力度,让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给农村、农民、农业带来的好处家喻户晓。各区县、市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,加强对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相关政策和典型事例的宣传,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,全力推动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实施。 |